(八十八年十二月間,警察在一次臨檢,查獲一個女孩,發現她的鼠蹊部變
成了黑色,上面有數不清的膿包,戲稱那是「滿天星」,這個女孩頓時大 哭,淚流滿面,經過二十分鐘的痛哭之後,她說出了這則故事。)
一、人物
「小甜」是一個高職二年級的學生,長得十分的俏麗,又喜歡裝扮,更喜歡跟 同學聊天、看電影、逛街,她的腦海裡永遠是人家讚美的聲音,所以,十八歲
的「小甜」已經不把功課放在心上,她憧憬的是明星式的生活,浪漫的愛情, 和用不完的財富。
「雅雯」是「小甜」的堂姐,也是一個天生的美人,高職畢業後,就到「東方 玉」酒廊上班,因為姿色出眾,是很多人追求的偶象,在酒廊裡,更是爭相點
名陪酒,所以,「雅雯」每月的收入都是保持在六位數。
二、案情概要
因好奇受邀而到酒廊陪酒,並因而抽了摻有海洛因之香煙
- 八十八年三月間的某一天星期五傍晚,「小甜」放學回家,在家門口,恰好 遇到打扮得花姿招展,正開著紅色跑車要上班的「雅雯」,「雅雯」很久沒
有遇到「小甜」了,就很高興的跟「小甜」打招呼,「小甜」也跑到車子的 旁邊跟「雅雯」說長說短,「雅雯」一時興起,想邀「小甜」去上班,就問
「小甜」:「妳要不要跟我去上班?」本來就不喜歡讀書的「小甜」,對這 出乎意料之外的一問,也大驚一喜,就乾脆的答應說:「好呀!」,「雅雯
」就催著「小甜」去換件衣服。
- 「小甜」放下了書包,選了一件吊帶露肩的洋裝,穿上新買的「LA NEW」皮 鞋,連蹦帶跳的跑下樓,還故意在「雅雯」的車前擺了一個「POSE」,「雅
雯」看到打扮得光鮮亮麗的「小甜」,幾乎變了一個人,誰也想不到「小甜 」還是個高職的學生呢?看了一回,認為不錯,就大聲的叫「小甜」:「好
了啦!夠美了啦!快上車啦!」「小甜」聽到「雅雯」的讚美,更是快樂的 像一隻銀鵲,蹦蹦跳跳的打開車門上了車,跟著「雅雯」到了「東方玉」。
- 「雅雯」先帶「小甜」來到小姐休息的房間,跟眾多姐妹介紹「小甜」是她 的堂妹,大家都說「小甜」:「水咧!真水喲!」,「小甜」先前聽到「雅
雯」的讚美已經非常高興,又聽到這麼多人的讚美,「小甜」真是高興得不 得了,連聲說:「謝謝!謝謝!」在酒廊陪酒,總要化點妝,所以,「雅雯
」就給「小甜」化妝抹了腮紅,塗上口紅,加上眼影,梳好頭髮,噴點香水 ,化妝過後的「小甜」,更像是一個美若天仙的「公主」。
- 「雅雯」帶著「小甜」陪客人喝酒,客人還以為「小甜」是剛來的小姐,長 得又漂亮,所以,也沒有拒絕,當然,該給的小費也照給,該給的坐檯費也
都給了,但到了十二點左右,「小甜」的睡意開始來了,一直打哈欠,老闆 看在眼裡很不是滋味,心想客人要妳陪酒,妳竟然打哈欠,客人不高興就會
走了,生意該怎麼做?又想這麼漂亮的小姐,如果肯天天來,就可以吸引不 少的客人,看在生意的面上,當然,不能趕她走了,因此,就給「小甜」一
根摻有海洛因之香煙,讓「小甜」提提神,「小甜」凡事都好奇,老闆給她 香煙,她就學著吸,反正,在酒廊裡該學的都要學,「小甜」吸了之後,開
始有點嘔吐、頭暈的感覺,老闆知道這是初次吸海洛因的反應,只要多吸幾 根就不會了,就跟「小甜」說不要緊,再抽個兩根就好了,「小甜」不知道個中的原因,就依著老闆的意思再抽個幾根,發現確實不會再有嘔吐或頭暈的感覺,反而精神很好,「小甜」就一路跟著「雅雯」坐檯、轉檯,一夜下來,老闆給了「小甜」四千塊錢,「小甜」拿到錢好高興,出來玩了一個晚上,居然還可以賺到四千塊錢。
- 回家的路上,「小甜」在心頭盤算,如果一天晚上四千塊錢,一個月下來,就有十多萬塊錢,而高職畢業,到公司上班,一天也不過是幾百塊錢,一個月頂多只有兩萬出頭,辛辛苦苦才賺兩萬多塊錢,到酒廊上班,輕輕鬆鬆就可以賺到十多萬塊錢,那讀書有什麼用呢?「小甜」開始掙扎要再讀書呢?或是乾脆到酒廊上班好了,••••但是還沒有畢業,總不能連畢業證書都不拿吧!又摸一摸皮包裡的四千塊錢,錢真好,一個晚上就四千塊錢,••••「小甜」反反覆覆的想,最後,還是決定等畢業再說。
- 「小甜」從來沒有整個晚上沒有睡覺的經驗,一個晚上下來,實在太累了,回到家裡,倒頭就睡,一直睡到天黑才醒來,醒來之後,又再想到昨晚的總總,愈想愈好玩,也真刺激,想到這裡,又把皮包拿出來,摸摸皮包裡的四千塊錢,初次賺錢的喜悅浮在她的臉上,「小甜」笑了,高興的笑了。
金錢的誘惑和毒癮發作而繼續到酒廊陪酒
「小甜」將賺來的四千塊錢,買了一套漂亮的洋裝,還請了幾個「死黨」吃 吃喝喝,大家都十分的高興,對「小甜」更是讚美有加,「小甜」當然更樂
了。到了星期五,「小甜」放學後,反而想是不是可以再跟「雅雯」去賺點 錢,但是回到家,卻不見「雅雯」的車子,「雅雯」已經去上班了,「小甜
」心裡想「雅雯」上週邀她去上班,可能只是好玩而已,並不是真的要她去 上班,所以,才沒有再邀她去上班,如果要再去酒廊賺錢,一定要跟「雅雯」講,但又要怎麼講呢?總不能講是想要去賺錢吧!「小甜」想了又想,•
•••第二天,盼了一天,眼睛總是盯著隔壁堂姐的家,到了傍晚更是盯得 緊,乾脆就換好衣服,到門口等「雅雯」,「雅雯」終於開著車子出來了,
這回,「小甜」主動的跟「雅雯」打招呼,心想「雅雯」會像上次那樣邀她 去上班,可是,「雅雯」雖然像上次一樣的熱情跟「小甜」打招呼,但沒有
邀「小甜」一起去上班,而「雅雯」的車子卻一直往前開,看起來根本就沒 有要邀「小甜」去上班的意思,眼看就快要開出去了,「小甜」的心愈來愈
急,再不講,「雅雯」就走了,「小甜」只好面帶害羞的問「雅雯」:「是 不是可以再跟妳去上班?」「雅雯」心想上次邀「小甜」一起去上班,不過
是一時好玩而已,沒想到「小甜」卻想要再去,「小甜」的這麼一問,反而 讓「雅雯」楞住了,過了幾秒鐘之後,才思索是不是要讓「小甜」再去,但
看了「小甜」臉上的那副模樣就是急著等她點頭,「雅雯」實在狠不下心拒 絕,只好答應「小甜」,「小甜」一聽「雅雯」同意,高興得跳了起來,馬上上了「雅雯」的車子。「雅雯」仍像上次那樣帶著「小甜」坐檯陪酒,「
小甜」壓根兒不知道「雅雯」看在眼裡不是滋味,到了十二點以後,「小甜 」自然而然的又開始打哈欠,且次數愈來愈多,老闆看了看,讓「小甜」一
直打哈欠也不是辦法,只好拿出摻有海洛因之香煙給「小甜」抽,•••• 「小甜」上班的次數愈來愈多,摻有海洛因之香煙也愈抽愈多,事實上,「
小甜」已經上癮了,不到「東方玉」的時候,仍然會想要抽香煙,但市面上 買的香煙,不管怎麼抽都抽不出在「東方玉」老闆給的香煙的「勁」,只好
一而再,再而三的到「東方玉」抽煙和賺錢。
呇捘韝ㄕA給煙了 過了一段時間後,老闆確定「小甜」有毒癮了,不必再求「小甜」,「小甜」 也會來上班,就發狠不給「小甜」摻有海洛因之香煙,當「小甜」向他乞求時
,老闆就板起了臉孔,跟「小甜」說:「錢是你賺的,要香煙,就自己買,這 種香煙可真貴,一根要一千塊錢,你知道嗎?」「小甜」聽了滿頭霧水,為什
麼要一根一千塊錢?老闆才說這種香煙是摻有海洛因之香煙,「小甜」終於知 道過去老闆給的香煙就是摻有海洛因,難怪跟市面上所買的香煙不一樣,但已
經是太慢了,因為自己已經染上毒癮。
想用施打方法替代用摻入香煙吸食海洛因,卻造成皮膚潰爛「小甜」確實染上毒癮,沒毒可吸的時候,變得無精打采、全身發抖、冒冷汗、流鼻涕、流眼淚,雖然想下定決心不再吸毒,但每次難過時,都試的安慰自
己再吸一次就好了,就這樣的一次再一次的繼續吸毒下去,後來,「小甜」想 香煙的價錢實在太貴,一根一千塊錢,一天要抽好幾根,而自己一天才能賺四
、五千塊錢,賺的錢幾乎都用來買香煙,而抽煙的時候,煙會飄出去,就是浪 費,如果用打針的方式,就不會有這種浪費,是不是可以省一點,因此,「小
甜」開始將買來的海洛因粉末溶在美娜水裡,用針筒吸了之後打在鼠蹊部,但 每次到西藥房買美娜水,看那老闆懷疑的眼神,愈是害怕會不會報給警抓她,
一次再一次的緊張後,「小甜」決定不再到西藥房買美娜水,乾脆用家裡的自 來水煮了之後,讓它冷了來代替美娜水,沒有到西藥房買美娜水,也沒有再買酒精,每次打針也不再消毒,有時,冷開水沒了,就直接用自來水,針筒也一
用再用,造成每打一次就長出一個膿包,到後來,打的次數愈來愈多,每天都 有十多針才夠,難怪被查獲時,鼠蹊部的皮膚已經變了顏色,上面全都是數不
清的膿包,就像是滿天的繁星。
三、後記
「小甜」被查獲後,經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裁定送觀察、勒戒,於觀 察、勒戒期間,發現「小甜」仍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,經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
送強制戒治一年,在強制戒治期滿後,痛悟前非,不但堅定的拒絕吸毒,而且 繼續回到學校讀書,對過去在酒廊的種種,就像是一場夢魘,並期望不要有人
重蹈她的覆轍。
- 本案是「小甜」的故事,從故事中可以看出吸食海洛因的方法,應注意之陷 阱及海洛因的毒害,且可用來警告學生及社會大眾,不要一時的貪玩,種下
了吸毒的夢魘,所以,呼籲大家要一起來拒毒。
- 另請解說其中各個人的犯罪:
ヾ東方玉的老闆初期連續拿摻有海洛因之香煙給「小甜」吸的行為,是犯了 連續轉讓第一級毒品罪。
ゝ東方玉的老闆在「小甜」染上毒癮後,連續出售海洛因給「小甜」的行為 ,是犯了連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。
ゞ東方玉的老闆對未成年人「小甜」犯了連續轉讓第一級毒品罪,應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。
々「小甜」本人連續施用及施打毒品,是犯了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罪。
四、補充說明:
「水喲!真水喲!」(台語讚美女孩長得漂亮的意思)。
「死黨」是志趣相投且非常要好的朋友。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毒品分為三級,其中海洛因是屬於第一級毒品,安非他命 、搖頭丸都是第二級毒品,FM2則屬於第三級毒品。
用香煙吸食海洛因,是將香煙煙絲抽出少許,填入少許海洛因,再將抽出之煙 絲填回,並點燃香煙,於抽煙同時吸食毒品海洛因。用針筒施打海洛因,是將
毒品海洛因置於美娜水內使其溶解於美娜水中,再以注射針筒吸入該已溶解有 海洛因之美娜水,注入手臂靜脈血管或身體之其他部位方式施打毒品。
用施打方法施用毒品是不是能夠比放在香煙裡吸少用一些毒品,並沒有實驗的 數據,這純是「小甜」個人主觀上的臆測。
將毒品打在鼠蹊部,是怕被查獲,並不是毒品一定要打在鼠谿部,但人體鼠蹊 部有股靜胍,而用針筒施打毒品是將毒品打到靜胍裡,因此,有很多人利用鼠
蹊部施打毒品。
未經消毒的針頭,打到未經消毒的皮膚上,容易引起發炎,就會有膿包,又打 針之後,因血管被刺破,所以,會有皮下出血,所以,久而久之,皮膚的顏色
也會變深了。
五、適用之法律:
毒品危害防制條例
- 第四條第一項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毒品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 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- 第八條第一項
轉讓第一級毒品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 以下罰金。
- 第九條
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前三條之罪者,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- 第十條第一項
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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